通知: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度成都市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已正式上线,欢迎广大会计人员报名学习!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按照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五章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中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的的要求以及成都市财政局的正式委托,已正式开启2018年成都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并将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规实施2018年的网络继续教育工作:
(1)2018年培训人员范围:在成都市财政局系统中采集过信息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具有初中高会计职称的人员,以及暂无职称但从事会计行业工作的人员)
(2)培训内容要求: 2018年网络培训课程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最低学分要求 30学分,专业科目最低学分60学分。 补学2017及以往年度:延用老的培训办法,不分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只需完成必修课12学时,选修课12学时。
(3)学分标准:各课程按1学时=3学分换算。
(4)关于考试:考试为综合试卷,2018年学员完成公需科目最低30学分及专业科目最低60学分后可参加考试,补学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学员完成24学时课程可参加考试,试题将在你所选课程题库中抽取形成一份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且取得60分及以上成绩为考试合格。
(5)收费标准:80元/人次 (适用于2018年度及补学以前年度)
学员考试合格后,即完成全部培训,不需要去财政局审核登记。财政局将不定期根据会计人员考试情况直接进行所学年度继续教育注册,会计人员可通过 四川财政会计网继续教育栏目 进行查询。(温馨提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的规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于每月30号(非工作日顺延),将学员结业数据传给四川,2-3个工作日后即可通过上方入口进行查询。)
对于有特殊需求,需要尽快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的学员(如需办调转等),也可持所打印的结业证书,继续教育申请表( 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 ),并持会计证到所属财政局进行审核登记。
课程名称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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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 | 陈斌 | 3.5 | |
合同法政策解读 | 陈志武 | 5.0 | |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 李旭红 | 8.0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读 | 林芳 | 8.0 | |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及其与税法的趋同 | 陈敏 | 4.0 | |
战略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 | 王志成 | 7.0 | |
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分析与管控应用 | 鲁桂华 | 7.5 |
课程名称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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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与金融形势 | 李翀 | 7.5 | |
会计准则9号、30号、37号变化讲解 | 王志成 | 3.0 |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动态 | 马永义 | 7.5 |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张新 | 4.0 | |
会计信息化管理 | 冷冰 | 3.0 | |
PPP操作流程及相关政策解读 | 陈新平 | 9.0 | |
预算的编制与执行 | 李大雨 | 3.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最新政策解读 | 杨辉 | 4.0 |
课程名称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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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与改革 | 马洪范 | 4.0 | |
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 李旭红 | 8.0 | |
企业会计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 | 高志谦 | 4.5 | |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实务 | 王芳 | 3.0 | |
我国公共预算约束与透明度 | 马洪范 | 3.5 | |
企业集团资金管理 | 吕洪涵 | 3.0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 | 师高康 | 4.0 | |
财务报表不确定性认知与透视分析方法 | 陈敏 | 9.5 |
400-063-0318